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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书

时间:2022-10-26 阅读: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书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程序。以下是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书,欢迎阅读参考!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书

  私募股权投资框架协议【1】

  时间: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告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

  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保密条款

  投资意向书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协议规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内容。

  该条款下主要规定,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内容以及任何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那些其他当事人事先并不掌握,并且不为公众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诺,仅将这些信息用于交易目的,并且尽力防止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

  各方也要保证,仅向相关的员工和专业顾问提供保密信息,并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时告知他们保密义务。

  先期工作

  在这部分内容中,应该记载双方交易的前提。

  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

  如果有权利,应该说明这种权利是如何获取的。

  时间表

  在框架协议中,应该规定整个交易的时间表。

  通常,时间表主要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A与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与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进一步发展。

  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

  但前两个阶段对于A、B双方很重要。

  投资条款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

  此外,这一条款中应该指明获得股份的形式。

  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

  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

  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架协议。

  2、购买价。

  在这条款中,应指出投资者每股股票的购买价格,并且分别指出投资前后B的股票价格。

  3、价值调整条款。

  这一条款将规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B能能够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那么A将奖励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权;如果B不能达到,那么B将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无偿地向A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4、交割条件

  这一条款规定双方交割的条件。

  投资者应该根据A和B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除了由B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的内容。

  5、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A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了B股东的日期。

  投资者权利条款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者通常会在协议里为自已获取一定的权利。

  1、增资权

  这一条款主要赋予了投资者A这样一个权利;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投资者A有权利向企业B以一个约定的价格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

  这是一个权利,所以,A有权执行也有权不执行。

  2、股息分配权

  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B过度分配利润而对A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通常规定,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者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B在未经过A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3、清算权

  这一条款旨在当B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A的投资利益。

  通常,在破产清算时,A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

  这一金额可以设定为A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当投资者A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A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4、赎回权

  该权利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若干年后无法退出的问题。

  这一条规定,当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后,投资者A随时有权将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卖给B。

  通常,这个价格是下列两种情况下价值较高的那个:第一种情况,最近B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种情况,A对B投资总额加上A对B增资额加上上述投资到赎回日期间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为15%~20%)计算的利息总额。

  如果B无力支付赎回股份的金额,那么B有义务尽快支付这一金额。

  如果B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那么,A持有的股权将自动转化为一年到期的商业票据(利息可以规定)。

  而且在B完成赎回前,A仍有权利保持其在B董事会中的董事。

  5、反稀释条款

  这一条款将保护投资者A不会因为B增发股票时估值低于A对B投资时的估值而造成损失。

  通常会在这一条款中规定:当B增发时,对公司的估值低于A对应的公司估值,A有权从企业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6、新股优先认购权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投资者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7、最优惠条款

  这一条款用于保证投资者A在于B的合作中居于有利的地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规定,如果B在未来融资或者在既有融资中有比与A的交易更为优惠的条款,则A有权利享受同等的优惠条件。

  8、首先拒绝权和共同出售权

  在这一条款中赋予投资者A这样的权利;如果其他的股权投资者计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那么,投资者A有如下权利;投资者A有权禁止这种交易的发生;投资者A有权以同样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但是,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的股权转移并不在此限制之内。

  而且投资者A不必负担在股权转让中把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普通投资者的义务。

  9、上市注册权

  这一条款将避免投资者A在企业B上市后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而导致的损失。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如果投资者A在一定期限内(比如IPO4年后或交割日8年后)不能转让股票,则企业B的其他股东应该在投资者A的要求下尽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B需要重组而需要A放弃某些权利,那么,当B重组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公司仍然没有实现IPO,投资者A就有权利恢复所失去的权利和利益。

  10、锁定

  这一条款规定,企业B的原始投资者或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投资者A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即使持股管理人员已经不被公司所雇用,他仍需要履行这一条款义务。

  11、出售权

  这一条款将赋予投资者A在企业B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的情况下将企业B出售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投资者无权提出异议。

  12、信息权

  只要投资者A持有企业B的股份,企业B应该向A提供A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

  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13、董事会席位与保护性条款

  在这一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可以向企业B的董事会安插一定数量的董事。

  而保护性条款则规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当比例的股权的支持,否则就无权进行交易。

  14、权利的放弃

  在这一条款中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通常会规定,如果企业B能够上市,且股价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但通常,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权和上市注册权也不会丧失。

  事务性条款

  事务性条款规定了一些对企业B行为的许可与限制事项。

  1、所得款项用途

  这一条款将规定企业B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动用资金。

  通常投资资只能用于经过投资者A许可的业务扩张、研发投入或者作为流动资金。

  2、员工与董事会期权

  这一条旨在规定企业B如何使用期权的奖励。

  通常投资者A允许企业B预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未来对员工和董事的奖励。

  投资者A在这一条款中对B的限制主要是投资者要避免B通过期权奖励的方式低价转移企业的资产,或者分散A在B董事会中董事的影响力。

  所以,根据最优惠条款和反稀释条款,B发放的股权的执行价格不得低于给A的价格,同时,当这些期权被发放时,A在B中的董事也要获得相当的比例,以在执行后保持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

  3、管理费条款

  管理费条款是规定在交易中发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按照惯例,企业将支付尽职调查的费用、为完成所有文件而产生的聘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翻译等专业人士而产生的费用。

  而投资者通常负担投资决策中发生的费用,比如支付给顾问和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代理费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员承诺与非竞争承诺

  这一条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员B离开企业,甚至在离开企业后建立类似企业与企业B形成激烈的竞争。

  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时候做出过这样的承诺,那就可能没有后来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现在好过得多。

  5、员工知识产权协议

  这一条旨在解决投资者A投资前企业B中知识产权的归属的问题。

  通常将会规定,B应该在A注入资金前就和每个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签订为A所接受的保密和发明转让协议。

  6、关键雇员保险

  在很多企业中,关键雇员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所以,可以利用人寿保险来减轻关键雇员因为意外无法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而造成的影响。

  通常会给那些关键雇员购买一定数量的保险。

  在这个条款中就要规定有哪些人是关键雇员,而且每个人应该投保多少数量的保险。

  7、寻找管理人

  由于投资人A可能在未来为企业B引进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这一条款中赋予A为企业寻找管理人的权利。

  虽然不会在条款中写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为投资金额中的一项开支。

  8、股权结构

  在这一条款中,将明确企业B的股权结构。

  9、存留利润

  这一条款将规定投资者A有权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润。

  其他条款

  除了上述条款以外,还有一些小的条款也需要写在框架协议中。

  这些条款有适用法律、争端解决机制等等。

  注:签订了投资意向书之后就要展开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当投资人的审批完成以后,就会签署正式的投资合同书。

  正式的投资合同书通常是在投资意向书的基础上通过讨价还价形成的,具体的形式与投资意向书差不多,但所有条款都将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私募股权融资协议核心条款【2】

  一、业绩对赌条款

  以被投资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为对赌的标的,以企业家和私募股权投资者之间相互转让一部分股权或退回一部分投资款作为赌注,以激励企业管理层努力工作并且达到调整企业估计目标的条款。

  业绩对赌条款举例:

  鉴于本次交易是以200 年度净利润 万元及包含投资人投资金额完全摊薄后 倍市盈率为作价依据,且公司和原股东承诺公司20 年度税前利润(或净利润)不低于 万元。

  如果标的公司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 元,则视为未完成经营目标,应以20 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基础,按照 倍市盈率重新调整本次交易的投资估值,调整后标的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应以现金的方式退还各投资方相应多付的投资款。

  此时,标的公司估值(设为A)=实际完成净利润× 倍市盈率。

  标的公司需将投资方多投的投资款(具体为“ 万元—A×(投资时的所致的股权比例)”)退还投资方。

  公司退还的投资款由投资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 投资人可以选择: 退款或股权调整。

  原股东承诺对本协议上述约定的对投资方的现金补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受到法律的限制或者其他任何原因,标的公司未能或者无法履行上述义务,原股东有义务向投资方退还上述应退还的投资款。

  二、一票否决权

  为了保护作为小股东的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小股东的话语权,防止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私募股权投资者往往在融资协议中规定在特定事项中他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一票否决权举例:

  在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项应当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决策机制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系董事会决议事项,则必须经标的公司董事会至少一(1)名投资方董事的投票确认方可形成决议;如系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则需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同时需要甲方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形成决议:

  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业务范围、本质和/或业务活动的重大改变

  并购和处置(包括购买及处置)超过 万元的主要资产;

  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购买、出售、租赁及其他处置

  公司向银行单笔贷款超过(原则上5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 (原则上1000万)的额外债务

  等。

  三、反稀释条款

  其本质是如果被投资企业在本次融资后再次融资的,那原先的投资者必须获

  得与新投资者同样的购股价格。

  实践中,反稀释条款有两种形式:棘轮条款和加权平均反稀释条款,这两种形式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不考虑新发行股份的数量,而只关注发行价格,而后者将数量和价格一并予以考虑。

  反稀释条款举例: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标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进新投资者的,应确保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不得低于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

  如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或者成本,则标的公司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投资方,或又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给投资方,直至本协议投资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投资的价格相同。

  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标的公司或者原股东履行上述义务。

  各方同意,投资完成后,如标的公司给予任一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者)的权利优于本协议投资方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投资方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

  四、回购权(回赎权)

  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以下情形如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或者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时,那被投资企业或企业原始股东有义务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私募股权投资者所持有的全部或者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私募股权投资者退出被投资企业的目的。

  回购私募股权投资者的股权主体:被投资企业和企业原始股东。

  但如果被投资企业回购,需要复杂冗长的减资程序,同时减资按公司净资产所支付给股东的款项与回购价格之间的差额还需设计一个弥补机制,如服务费,咨询费协议等。

  回购条款举例: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或原股东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不论任何主观或者客观原因,标的公司不能在 年 月 日 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方面不具备上市条件,或由于公司历史沿革方面的不规范未能实现上市目标,或由于参与公司经营的原股东存在重大过错、经营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无法上市等。

  五、共同出售权

  如果企业原始股东想要出售股份时,作为小股东的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与这

  些股东一起出售。

  共同出售权条款举例:

  原股东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时,投资方有权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原股东及投资方当时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

  投资方选择按相同条款和条件与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给同一受让方的,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优先购买投资方的股份。

  六、强卖权

  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如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上市等情形,那么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强制性要求公司的原有股东(主要是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层股东)与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原有股东应按照私募股权投资者与第三方达成的转让价格和交易条件出售股份。

  七、优先购买权

  当被投资企业原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购买原始股东对外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举例:

  原股东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时,投资方有权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原股东拟出售的股份;

  八、陈述与保证

  是被投资企业、企业原始股东以及私募股权投资者对于事实情况的陈述和对于特定事项的保证,是今后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和基础。

  陈述与保证举例:

  原股东和标的公司在此特别向投资方声明、保证和承诺如下:

  1、信息批露

  基于本次交易之目的,向投资方提供的全部书面文件资料和通过口头、电子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提供的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没有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

  鉴于该等信息是投资方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决策所依赖的重要材料,如果出现任何虚假、隐瞒和不实,将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2、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并依法运作

  标的公司有效存续,并通过历年工商年检手续,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其终止、停业、解散、清算、合并、分立或丧失法人资格的情形或法律程序。

  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其章程条款以及营业执照规定的情形。

  原股东并承诺,标的公司将进一步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

  等

  九、其他

  融资协议可能还会涉及到可转换证券,优先清算权等等,但是这些条款存在法律障碍,尚不能顺畅使用。